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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LED 照明产品出口遭遇的技术壁垒及应对措施

发表于:2016-03-09 15:54 作者:admin

陈非 陈艳 华中科技大学

 

近几年,欧盟等全球主要市场以维护国家基本安全、保证产品质量为由, 不断出台更加严厉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技术壁垒已成为目前我国 LED 照明 产品出口的最大障碍。自 2012 年下半年以来,美国和欧盟等国家相继提高了 LED 灯具进口的技术门槛,对于出口国的 LED 灯具产品的要求更为严格。LED 照明产品召回案例频发,2010 至 2015 年期间,我国 LED 照明产品召回案例数 量基本呈上升趋势,企业损失严重,仅 2014 年,我国就有 3685 万件出口到美 国的 LED 灯具被召回,损失高达 13.42 亿美元。本文分析了中国 LED 照明产品 所遭受的技术壁垒问题,并针对此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LED 照明产品出口遭遇的技术性贸易壁垒

 

 

(一)欧盟的技术性贸易壁垒

 

LED 照明产品要想进入欧盟市场,首先必须通过 CE 认证。CE 认证标志是一 种强制性安全认证标志,要想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就必须加贴“CE”标志。 其次必须符合 ROHS 和 WEEE 指令的环保要求以及 ERP 指令中的能效要求等。2012

 

年 4 月,欧盟发布了有关 LED 照明灯具高能效要求的 G/TBT/N/EU/34 号和 35 号

 

通报。2012 年 9 月和 12 月欧盟批准了(EU)No1194/2012 和(EU)No874/2012 指令。 指令规定了有关 LED 照明灯具在设备方面、安全方面和能效方面更严苛的标准。 这些标准将分期实行,第一阶段 2013 年 9 月 1 日,第二阶段 2014 年 9 月 1 日, 第三阶段 2016 年 9 月 1 日。其中,第一、二和三期,能效指数分别至少为 0.5、 0.2、0.2,只有满足能效指数标准,定向 LED 灯才被允许出口到欧盟市场。2014

 

年 3 月,欧盟开始实行新的 LED 防爆灯能效标准,规定出售的 LED 照明产品必须 贴上能源标志。可见,我国 LED 照明产品进入欧盟市场的难度正在不断增大。

    (二)美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

 

美国对进口 LED 照明产品除了安全要求 UL、电磁兼容要求 FCC 外,还提出 了能效要求能源之星和环保要求 ROHS。进入美国市场的先决条件是获得 UL 安全 认证。UL 认证是全球最严格的安全认证,它主要对各种设备、系统和材料进行安 全性试验和检查,尽管是一个自愿性的认证,但却具有强制性。因为 LED 照明产 品如果不进行该项认证,消费者就不会购买。近年来,美国 LED 照明产品的技术 壁垒在不断升级。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于 2011 年提出了有关电光源标签新的标 准。新标准要求从规定日开始,美国市场上禁止流通未加贴新标签的光电源产品。 同时,新标签上必须说明光电源节能效率和有毒有害物质。2012 年 4 月 1 日, 美国能源之星 LED 灯具的规定——《固态照明灯具认证计划》、《能源之星住宅照 明设备认证计划》正式生效执行。与此同时,为了符合《能源政策与节约法案》 中有关标签的相关规定,美国也颁布了 G/TBT/N/USA/698 号通报。该通报规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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